“法官用细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法院依法办案、严谨负责、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让我们敬佩,未来我们企业在这里发展,也越来越有信心。”7月13日,龙圩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涉企纠纷,涉案的双方企业分别将鲜红锦旗送到了法官的手里。都说“世事难得两全法”,而工业园区法庭调解的这起纠纷却赢得了原被告双方企业的赞誉,这究竟是为何?
原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公司)与被告梧州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因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发生纠纷。能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发包方,建工集团公司作为工程的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设计因现场地理环境因素及园区内部建设规划影响,被告对局部架空线路及电缆埋管路径进行调整,相应地进行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合同的履行内容发生变更。建工集团公司按照能源公司工程变更的要求履行,并经供电部门竣工验收通过,但双方就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重型行车电缆井工程款、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结算总额存在巨大争议,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建工集团公司于是向龙圩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能源公司支付变更造价款及利息、被克扣的重型行车电缆井工程款及利息、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及逾期违约金合计1034260.27元。在诉讼中,建工集团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诉讼保全申请,冻结能源公司银行账户1107780.27元,并要求对涉案项目的工程进行造价鉴定和司法审计。
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需要经过司法鉴定、司法审计程序,可能会耗时较长,加上疫情对企业影响,不利于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和流向,影响企业对市场的投资,于是多次和两家公司背靠背地进行沟通协商,并在案件立案后到涉案工程的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涉案工程范围、涉案材料设施等。该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克扣工程款、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及利息合计共786000元,被告自愿于2022年8月12日前支付给原告,原告于2022年7月15日前解除对被告的诉讼保全。
原、被告双方虽然对簿公堂,但由于法官及时调解,缩短了双方的诉讼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既依法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早日收回了资金,也保护了被告的诉讼利益、避免了不必要的执行风险,促进两家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