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律参考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群众监督

【凡人小事】法槌落下,化解那份恨意

  • 发布时间:2024-06-22
  •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 字号: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为抓手,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些成绩,是全省法院干警辛勤付出、攻坚克难、实干担当的成果。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凡人小事”栏目,旨在深入开展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典型活动的同时,推介一批扎根一线、为民司法,在法院各个岗位上履职尽责、不懈奋斗的平凡英雄,激励全省法院干警践行初心使命、踔厉奋发前行,为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之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某天夜里,一把挥动的利刃划破了村庄的宁静。那晚,李某失去了右眼,毛某戴上了手铐……

  “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绍强开始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同村村民。因日常邻里纠纷导致矛盾升级,毛某用尖刀砍向李某,致使李某右眼、右脸、右肩膀、鼻子不同程度受伤,右眼因破裂不得不手术剜除。小小纠纷最终酿成大错。

  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自然应当依法惩处,张绍强还意识到,在此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仇恨和敌意很可能不会随着法槌落下而消失,如果得不到彻底化解,就会波及双方家庭甚至是整个村子的和谐稳定。

  “我不要赔偿,只求法庭重判!”法庭上,被害人态度坚决,果然印证了张绍强的担忧。

  “看来判决得缓缓了。”休庭后的张绍强决定去趟看守所。

  看守所里,张绍强向被告人毛某充分释法说理,取得毛某同意后联系其家属,希望家属能代替被告人履行赔偿义务。另一边又联系被害人李某,“背对背”做调解工作,但李某表示坚决不愿和解。

  多次调解失败并没有动摇张绍强的念头。

  “或许我们可以换个角度。双方毕竟是邻居,关系到两个家庭几代人的情感,再试试。”就这样,张绍强当起了双方和双方家属间的“传话筒”。

  在张绍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同意和解。他们再次来到法庭,“面对面”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毛某向被害人李某表示深深忏悔,被害人李某也向被告人毛某表示谅解,两个家庭间的纠葛落幕了。

  法槌终于落下,这是兼顾法理情理,又化解矛盾纠纷的公正判决。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12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