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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助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 发布时间:2024-10-19
  •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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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司法行政战线重要工作之一。双塔区司法局为有效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组织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邀请朝阳市同德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了“双塔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

  

    “同德中心”选派优秀讲师、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爱国教育”、“心理疏导”等活动。通过集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爱国热情,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是国家实施的宽大政策,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正错误的决心,为日后更好地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心理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本次“心理疏导”活动,使司法所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为日后分类矫正、个别教育提供了坚实保障,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顺利回归社会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双塔司法局充分利用购买社会力量,补足社区矫正工作短板,依法助力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社会化、专业化、法治化,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工作推向新层次、跨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ywgz/sqjz/202410181524098238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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