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推荐全国法院系统反假货币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法〔政〕明传〔2024〕84号)有关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法院研究决定,拟推荐修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会平同志为成绩突出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91-86366889
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988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