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11月8日,合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合肥市中院二级高级法官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合肥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张丽红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1月-10月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发改情况点评分析以及对金融审判实践中部分共性问题进行答疑。包河、瑶海、庐阳、蜀山法院围绕辖区内金融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田岚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金融审判工作的重要性。金融是国家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发展大局。二是严把金融案件质量关,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及时总结学习金融案件疑难问题。
本次会议运用审判管理数据,对发改案件进行点评总结,与会法院就新质生产力视域下的金融司法保障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进一步统一了裁判尺度和思路。
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分管领导、从事金融案件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