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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桑榆映初心——我省各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助老护老行动

  • 发布时间:2024-11-18
  •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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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又是一年重阳时。我省各地精密部署,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公证便民等多个方面,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10月11日,东港市司法局北井子司法所在“平安舒心小院儿”开展为老年人送法宣传活动。记者蔡冰摄

  绘就助老“同心圆”

  近日,丹东市公证处组织党员和业务骨干深入社区,针对老人们提出的问题耐心一一解答。同时,为了更好地方便老年人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处还专门设立了老年人服务窗口,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服务。

  我省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力度,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老年人申请的在法律援助范围外,但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等情形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

  织密助老“联心网”

  前不久,在朝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杜老汉赡养费纠纷一案中,法律援助律师从义务人应尽孝道的“面子”入手,以多年“斩不断”的血缘亲情作结,仅仅15天就高效圆满地化解了老人的忧心事。工作人员每一步的积极奔波,都是对朝阳法援人践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服务理念的生动注释。

  全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13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形成纵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依托老龄委建立横向法律援助工作站49个,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架起助老“连心桥”

  今年,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省司法厅与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持续组织开展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不断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扩大覆盖范围。

  近年来,我省各地完善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功能,扩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的渠道。为老年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为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4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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