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律参考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行政执法

帮朋友垫付货款拒还 司法拘留强惩戒

  • 发布时间:2024-11-27
  •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 字号: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南谯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

  2019年,原告王某在被告张某经营的自助餐厅从事厨师长工作。在工作期间,二人成为朋友,后张某周转资金困难,不足以支付餐厅日常购买的货物货款,便让王某帮自己以刷信用卡等方式支付货款。截止2020年8月,双方经结算,王某为张某支付货款29.9万元,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偿还王某29.9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不仅拒不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电话不接。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多次进行了查询,却未查到张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电话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老家江苏省江阴市活动。执行法官遂根据线索火速奔赴江阴市某地,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张某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不配合,坚持自己无力偿还欠款。为维护司法权威,南谯法院当即依法对张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312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