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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法院:以“共学”凝“共识” 同心共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 发布时间:2024-12-03
  •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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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理念和标准,凝聚共识、同心共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近日,哈铁两级法院积极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九期“行政审判讲堂”视频讲座,并主动邀请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地铁路检察院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同堂培训。

      培训中,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以《行政处罚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为题,以“行政处罚”的定义与“行政处罚”行为的认定为切入点,阐述了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厘清了行政处罚与行政执行罚区别,论述了《行政处罚法》与其他单行法律关系,对 “一事不二罚”原则及“一事”与“二罚”的认定、行政处罚的对象和行政处罚追责期限的计算方法等进行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就“法答网”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参训人员普遍认为此次培训从理论和应用双重视角,探讨了行政处罚法在具体实施中的一些重点问题,为今后在执法、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行政处罚法、审理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了启发,也为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凝聚化解行政争议法治合力、更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供了有益参考。

      下一步,哈铁两级法院将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契机,持续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效能,推动各方在协同化解行政争议上实现内外联动、同频共振,为助力龙江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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