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十七条“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规定,现公开听取社会公众对《海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公开听取意见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20日。(《规定(草案)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斌;联系方式,18689811106)
海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