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12月3日上午,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法治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法院干警在广场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宪法宣传横幅、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基本内容、公民权利义务、常见法律纠纷解决途径等知识。展板上,“宪法如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等图文并茂的内容吸引了不少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宣传手册中,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电信诈骗防范等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
“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除了打官司还有别的办法吗?”“去法院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干警们耐心倾听群众诉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零距离”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同时,干警们还向过往群众介绍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等便民利民举措,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30余人次。
下一步,新宁法院将以此次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宣传融入日常司法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让法治宣传更有温度、更接地气,切实以司法实践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