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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体化运行社区矫正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9-20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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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强化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省、市、县、乡分别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公安、司法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级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市县各级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独立开展执法工作。坚持将社区矫正工作置于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事关政法工作长足发展的高度部署推动,确保依法对各类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判、交、送、接、管、帮、罚等关键执法环节规定,严格落实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等监管制度。依法运用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和假释、逮捕等处罚措施。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修订制定一系列配套规定,细化实化执法工作流程,构建起“流程+清单+文书”的执法管理体系。整合调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警力资源,每年选派近50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充实专业执法力量,增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严肃性。

  三是牢固树立协作意识,着力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共治共享能力。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导,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安、检察院、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案交流、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大适用社区矫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重点对象管控等联合执法力度,推进公检法司协同履职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就业就学培训、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帮扶措施。累计落实低保350余人次、承包田1.4万人次、社会保险4460人次、指导就业就学3230人次。

  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提升教育矫治质量。把教育帮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坚持分段教育和分类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开展入矫、常规、解矫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文化、道德、技能和公民意识教育。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集体教育基础上,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特点、犯罪原因、矫正需求等,开展个案教育,去年来,组织集体教育14.68万人次,开展个别教育8.36万人次,切实提升了教育矫正实效。创新性开展矫治研究。组织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编印甘肃省社区矫正教育系列读本。联合甘肃政法大学成立甘肃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研究前沿刑事执行、非监禁刑等相关理论政策,推动甘肃省教育矫正事业创新发展。通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服务,有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个别化心理辅导、模拟心理体验等项目,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年均为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心理咨询1.2万人次,开展再犯罪风险评估650余人次。

  五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强化基层执法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解决制约社区矫正发展的基础性问题,持续强基固本,提升社区矫正基层保障水平。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突出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省级示范班、市县业务培训班,每年分层分级分类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大范围政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力度,按照司法部要求,示范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县一级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指导督促各县区立足实际开展中心选址、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精准管控,将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分级管理,因人精准施矫。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核查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核查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严格外出管理,强化集体教育。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监管平台,建成横联政法各单位、纵贯省市县乡四级矫正机构的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线上实时监管、在线教育帮扶,同步办理矫正案件,实时矫务公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sqjz/202209/t20220919_463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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