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律参考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综合资讯

法官释法说理 化解合同纠纷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 字号: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双双向法官致谢。

  翁某与郑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1月,翁某、郑某与三明某饲料公司开始贸易往来,并签订《授信协议》,向三明某饲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750000元用于赊买饲料。同年8月,翁某、郑某向三明某饲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增加至900000 元。2021年12月,经双方对账结算,翁某尚欠三明某饲料公司货款886358.63元,经催付未果,三明某饲料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情,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遂多次与当事人电话联系,耐心释明法理,组织双方来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角度向被告分析利弊,努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消除了分歧,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12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