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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探索建立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新机制

  • 发布时间:2022-12-13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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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通知》,确定黑河市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在黑河市选择2-3个具备条件的县区司法局先行试点。黑河市司法局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召开黑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就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问题进行研究谋划。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黑河市辖区内的爱辉区、北安市、嫩江市等司法局通过政府发布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已经招录司法辅助人员47名,并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制定司法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权责清单,建立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和职业保障等工作机制,营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浓厚氛围,增强了队伍的稳定性和向心力。

  探索建立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新机制,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攻坚破难解决长期以来严重影响和制约全省社区矫正发展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省情,精准施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招录司法辅助人员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改进措施,健全制度,逐步实现每个受委托司法所至少有2名以上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目标,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且充足稳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于依法推进和规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切实维护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维护社区矫正安全,为建设“六个龙江”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sqjz/202211/t20221107_466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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