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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多措并举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

  • 发布时间:2022-12-13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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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夯实筑牢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平台工作目标,采取务实有效举措,以破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难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全省司法所建设水平。到今年10月底,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数较年初增长了33%,1309个基层司法所每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3人以上。

  强保障,推动出台地方立法。在省司法厅积极沟通和推动下,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决定》,明确要求司法所要“配备独立的办公用房、业务场所和不少于三名的工作人员,辖区人口较多的乡镇和街道,可以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同时,省司法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重落实,强力推动司法所人员配备。今年年初,省司法厅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到年底前实现每个司法所全部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省司法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委员包片负责,采取加强与市(地)党委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定期调度通报等形式,强力推进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各地党委、政府积极响应,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项会议,通过招录公务员、军转干部安置、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司法所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截至10月末,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大幅提升,较年初增加1056人,其中新增编制人员291人、司法所辅助人员765人,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目标。

  查实情,持续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省司法厅派出由7个相关处室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28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开展司法所工作大调研,详细了解掌握司法所现状,进一步明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在此次调研基础上,省司法厅系统总结近年来全省规范化和示范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18项工作任务,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巩固和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司法所人员配备长效化、常态化。(黑龙江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211/t20221107_466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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