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节省了群众的时间和诉讼成本,更是将司法惠民落到实处。
被告吕某雇佣原告卢某安装水泥板,但完工后却拖欠了卢某5000元的水泥板款及安装费用没有给付,卢某在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吕某及其妻子诉至东丰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立案庭详细了解案情,经核查,原告卢某家在乡下,离法院路途较远,且被告吕某远在韩国务工,其妻子贺某近期也因车祸住院治疗,夫妇二人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东丰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指定法官承办案件。
承办法官通过微信与卢某和外国务工的吕某及其妻子贺某进行了多次的沟通,深入了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本着“法为上,情为先,理为重,和为贵”的办案思路,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疏导工作,并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吕某同意给付欠款,并由其女儿将欠款交付至法官手中。收到欠款后,法官便立即安排干警将案款送到了卢某的手中,真正做到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做到案结事了。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多元解纷机制的司法保障,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