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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 我区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发布时间:2022-12-14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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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博乐市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通讯员 王静摄

  “这样的法治宣传接地气又实用,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还有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面对面解困惑,真的很棒!”12月2日,在博乐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市民周叶说。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活动,连日来,我区各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普法宣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12月2日,在博乐市友好时尚购物中心门前,由博乐市司法局联合博乐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正在进行。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以及宪法的诞生、修改历程、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等法律知识,发放普法资料,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退休党员张岩是昌吉回族自治州的一名普法志愿者。12月2日,她和志愿者们走上街头,为过往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分发手提袋、纸杯、围裙等法治宣传品500余份。张岩自豪地说:“我们向公众普及了一系列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法律知识,让更多人明白宪法法律的重要性。”

  12月3日,策勒县达玛沟乡居民阿某的微信收到一条宣传宪法的小视频,他说:“视频是我们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拍摄的,内容接地气,我们听得懂也能用得上,我要分享给家人,好好学习一下。”

  记者了解到,这段时长近3分钟的宪法宣传短视频,由策勒县达玛沟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自编自导,并分享转发到该乡每个村民小组微信群,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12月3日,哈巴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牵头举办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测试,该县公职人员、企业员工、村干部、“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工作者等1万余人参与答题。

  该县齐巴尔镇吉林新村“法律明白人”阿孜木汗·阿勒腾别克说:“为了参与答题,我认真学习了有关的宪法法律知识,我发现这些知识在生活中也能用上,以后我要多学习。”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212/55823f88a4544db486a2eaed33890fd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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