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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等15家单位联合建立九江市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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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推动长江大保护向纵深发展,形成多元共治保护合力,助力九江市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5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九江市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在九江市域正式建立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

  这是继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涉庐山、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修河流域刑事、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指定4家环境资源法庭管辖,2021年联合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四省六地市法院在九江签订《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合作协议》后发挥司法审判在环境资源保护作用的又一有力举措。

  

  《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诉讼衔接、生态修复、联合行动、人员交流等八项工作机制。明确了推进长江流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全面衔接,对相关行为人破坏长江流域生态资源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民事追偿”手段,依法追究行为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织密长江生态保护网。

  

  

  《意见》的出台标志九江市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互相衔接、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是九江市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作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切实举措。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85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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