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西高院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九项工作举措,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精准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大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定信心定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二是依法严惩涉疫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加大涉民生刑事案件审理力度,确保疫情期间人民安居乐业。三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依法惩治影响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强诉讼权利保障,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和在线诉讼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远程视频庭审,按照刑辩律师全覆盖工作要求加强被告人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保障。五是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既要狠抓案件质量,又要提高审判效率,防止超审限办案,杜绝超期羁押现象。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精准打击犯罪。六是加强研判指导,全面掌握辖区法院涉疫案件态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沟通配合,及时摸排、提前研判,做到快审快结。七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适时发布涉疫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八是用好信息技术支撑,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风险。九是加强内部防控,做好自身防护,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做好法院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