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中院与宝鸡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的途径和措施,健全对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监管和反馈机制。
《办法》共计十二条,主要有线索来源、线索收集、线索管理、涉及范围、调查处理等五方面内容。《办法》致力于解决法院在来信来访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律师、司法工作者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法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双方信息沟通协调、移送反馈渠道不畅等问题,有助于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促进法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办法》的联合出台,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合作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标志着双方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上迈出新步伐。下一步,双方将按照《办法》规定,发挥“硬”措施功效,持续优化司法“软”环境,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发挥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