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安康中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康从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三个方面对《意见》作了介绍,副院长范化冬,党组成员、副院长佘明胜参加发布会,市委通讯组组长但丹主持发布会。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群众新闻网、西部法制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阳光报、西北信息报、安康日报、安康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897安康综合广播等19家省市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意见》全面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切实增强为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使命担当、构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服务保障建设幸福安康和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7条具体服务保障措施,对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精准发力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是继该院出台《关于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安康高质量产业项目建设提供充分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之后,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方面推出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司法服务保障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的重要意义,自觉承担起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依法公正高效履职,为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优质、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强调,要积极护航高水平产业振兴,全力助推科技创新驱动,依法保障产城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开放兴市”战略,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助力安康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司法保障体系。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服务保障建设民生为本的幸福安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保障建设生态宜居的幸福安康;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保障建设崇德向上的幸福安康;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建设,服务保障建设平安祥和的幸福安康;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风清气正的幸福安康。
记者问答
1陕西日报吴凯哲:
请问安康中院在打击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安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康:近年来非法集资、诈骗等案件集中爆发,安康中院在依法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犯罪的同时,不断强化业务指导和舆论宣传,我们经过调研,印发了《当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应注意的十个问题》,编印了《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法律法规及案例汇编》,邀请专家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办理专题培训。在微信公众号开通反诈专栏,选取典型案例,走进社区、企业、老年大学开展以案说法,法官走进直播间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接受访谈,不断强化群众反诈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尤其是老年人“钱袋子”上持续发力。一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揭露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案件的“套路”,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二是依法从严惩处。依法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各类诈骗违法犯罪,集中力量攻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全力追赃挽损。坚持依法审理、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并重,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2阳光报奚钦: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请问安康中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安康中院副院长范化冬:近年来,安康中院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引领。先后出台了《关于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7项制度文件,指导、引领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方位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机制改革。建立涉公司纠纷专业合议庭及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联合市工商联组建民营企业商事争议调解中心,构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便捷高效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助力企业发展。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举办“送法进企业”、“企业法律大讲堂”活动,编印《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邀请民营企业家旁听审案,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创建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加大对拖欠企业债务的强制执行力度,加大破产审判和“执转破”工作力度,强化民营企业商事争议化解工作,继续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用实际行动擦亮“营商环境最安康”金字名片。
3西部法制报陈洪钧:
请问安康中院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安康中院副院长范化冬:安康两级法院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的同时,立足司法职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依法加大对涉农业、农村犯罪的惩处力度,强化涉农知识产权和农业品牌保护,妥善审理涉特色农业和农村土地纠纷,助力农业发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依法处理相邻关系、婚约彩礼、赡养继承等纠纷,助推乡风文明。二是拓展司法职能,深度参与乡村治理。主动对接“321”基层治理模式,继续深化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衔接和指导,不断优化和完善“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三是落实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持续深化人民法庭“两化”建设,继续探索创新、总结提升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新模式,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评选活动,建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
4安康综合广播寇杨:
“执行难”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请问安康中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明胜答记者问: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如何走好这“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公平正义,安康两级法院一直在努力和探索。一是突出联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诚信安康考评体系,与公安、金融、不动产登记等单位建立协同“找人、查物、失信惩戒”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涉民生、涉金融、涉贫、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攻坚行动,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兑现。三是突出惩戒。对限期不履行义务、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当事人一律依法制裁,通过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方式,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严惩拒执犯罪,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四是突出队伍建设。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人员履职能力水平。深化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5万余件,同比增长 24.8%,执结 1.54 万余件,同比增长25.2%,执行到位金额 27.85 亿元,同比增长 26.2%,执行“双进”五项核心考核指标中有四项在全省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