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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2023-02-27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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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与否,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公信力。作为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构,安徽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把合法性审核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扎实履行审核职责,严防违法文件出台。2020年以来,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820件,提出审查意见690余条。同时,不断深化对审核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研究形成《规范》。《规范》共10个部分49条标准,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界定、审核机构、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意见及档案管理等内容,为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具有鲜明的指导性、规范性、创新性。《规范》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安徽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02/t20230221_472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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