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针对有组织犯罪制定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依法全面推进、深度治理的新阶段。为更好的了解和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陕西高院开辟“反有组织犯罪法”专栏,推出宣传系列稿件,敬请关注。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该法共九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陕西法院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立足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铜川中院
4月22日,铜川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全市两级法院在集中宣传活动中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多渠道全面宣传;利用LED电子屏、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干警通过进社区、入户走访、宣讲法律政策、咨询解答、阐释普法案例等形式多元化主动宣传,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宣传格局。
汉中中院
近日,汉中中院联合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亮点,解答群众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广泛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中。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
4月25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汪鹏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
汪鹏教授系统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制定历程、“有组织犯罪”的认定、涉案财产的认定与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方面。
讲座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将以这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迅速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进一步提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商洛市商州区法院
4月29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组织干警上街进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线下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问答宣传单,线上制作《反有组织犯罪法》微动漫,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持续提升宣传热度。同时,由干警线下向群众进行法律解读,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把生硬的法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诠释,不断激发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纵深开展。
洛川县法院
近日,洛川县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兰丽娜做客延安新闻综合广播《法在身边》栏目,系统阐述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法律亮点的相关规定。
米脂县法院
5月6日上午,米脂县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到城郊镇孟岔村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乡村”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党员干警通过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老年人诈骗小知识》等内容,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鼓励群众敢于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行为,让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此次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乡村振兴法治氛围。
榆林市横山区法院
4月27日上午,榆林市横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干警来到横山区南大街广场,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向群众讲解《反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提高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鼓励群众投身于学习宣传《反组织犯罪法》的活动中,支持群众敢于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该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进行线上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线上线下相统一,不断提高宣传的群众覆盖面,提升社会参与度,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