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应邀参会,宝鸡市司法局、市营商办和31家成员单位代表以及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干警参加大会。
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致力于服务宝鸡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全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而设立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管单位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机关为宝鸡市行政审批局,是全省第二个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
陈军副院长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指出,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全市破产审判和破产业务发展到新阶段的重要成果,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市战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件大事,既符合市委市政府对宝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也标志着全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步入了职业化、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的道路,对于充分发挥各机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促进全市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陈军副院长希望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政治引领、做服务大局的“带头人”,要坚持专业化发展、做破产业务的“明白人”,要坚持有序建设、做行业自律的“监督者”。
成立大会后,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按照议程召开了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等,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架起了管理人、破产企业、政府部门和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保障,将积极推动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