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律参考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监察

延安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 字号:

  

  为严厉打击震慑毒品犯罪,提高全民自觉抵制毒品意识,6月25日上午,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某等6人贩卖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某、杨某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5月至9月,被告人高某分别从被告人杨某会、杨某志处购买海洛因、冰毒,并向多名吸毒人员贩卖。在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高某购买毒品返回时被民警抓获,经称量并鉴定,从高某车内查获的三块疑似毒品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分别为70.5%、71.8%、70.3%,净重共计1053.87克;从高某车内查获的疑似冰毒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含量为83.8%,净重963.23克。在延安市宝塔区,公安民警在高某家中搜查出疑似毒品一大块、一小块及粉末一大包、十小包,经称量并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19.6%,净重72.3592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高某、杨某会、杨某志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高某、杨某会均被查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2000余克;杨某志被查获海洛因300余克;李某贵、曹某苹、南某斌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提供帮助,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等150余人旁听了宣判。

  下一步,延安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精准打击毒品犯罪,同时加大禁毒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延安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367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