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孔雀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案例之首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列;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揭牌;重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烂尾楼”破产重整蝶变重生;首创“未成年人权益观察员”制度……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1年,全省法院受案89万余件再创新高,审执结各类案件首次突破80万件大关。
以打击跨境犯罪为重点
全力维护边疆稳定
2021年8月4日,被告人黎某为获取高额报酬带人偷渡,被澜沧边境检查站执勤民警抓获。澜沧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 被告人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明知3名乘客是拟偷越国(边)境出境人员而仍然将其运往边境地区,对被告人黎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大背景下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力度,扛牢强边固防重大政治责任,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同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煽动、颠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等犯罪。
司法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2021年,举世瞩目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召开,作为前序活动之一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昆举行,作为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承办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特别介绍了云南法院涉濒危物种的司法保护实践。
“为了一种美丽的鸟,中国正在学会放弃。”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播放的一段视频深深地打动了会场上的人们。视频里的鸟就是绿孔雀,云南法院审结的“绿孔雀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濒危野生动植物预防性公益诉讼案。涉案的绿孔雀、陈氏苏铁等濒危物种,生存于红河干热河谷,当地正在建设的水电站可能导致其生境淹没,导致这一区域物种和生态环境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云南法院经审理最终判令建设方停止建设,为濒危物种的预防性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该案件荣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案例之首,近期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列,这个极富司法智慧的预防性司法保护经典案例,标志着云南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审判工作正跻身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此外,云南法院还注重为濒危物种提供专门化司法保护,针对涉濒危物种案件同时触及多个法律关系、须兼顾司法规律和自然规律,探索“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濒危物种也与其生境息息相关,云南法院还着重从两方面构建濒危物种的恢复性司法机制:一方面是“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另一方面是跨部门跨区域司法联动协作和公众参与。设立全国第三家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专门法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制定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十六条措施,判令侵权人补植复绿、支付生态补偿金,依法妥善审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案件。
为企业健康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头等大事。2021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山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仪式,这是人民法院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省高院、省工商联围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增进法院与工商界、民营企业的联系,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一些新的成效。全省法院将确保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细处,依法公正审理和执行涉企案件,有效发挥司法在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编发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加强多元解纷,不断巩固、拓展和深化全省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回应民营企业高效、快速、有效解纷的实际需求和司法诉求,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2021年12月28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众发布近年来对破产审判工作的推动情况。云南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建章立制,出台系列制度规定,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僵尸”企业出清力度,保障破产企业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烂尾楼清理整治”中,云南法院统筹审判力量,发挥“府院联动”巨大优势,妥善审理一批“烂尾楼”破产重整案件,最大限度整合了企业资源,提高重整企业的资产价值,平衡各方主体利益,帮助烂尾楼购房业主化解操心事、烦心事,维护了广大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强化民生司法领域保障
“高空抛物”一直被喻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4月21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天降酒瓶”案,并在全省首次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以高空抛物罪当庭宣判。在法庭教育环节,审判长表示:“惩罚本身不是目的,让严格执法成为约束不文明行为的‘缰绳’,把社会文明纳入法治轨道,才是高空抛物入刑的应有之义,希望你能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永不再犯。”这个小案件恰是云南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的一个缩影。云南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正当防卫、医疗救助、见义勇为等案件118件,妥善审理了一批老旧小区屋顶漏水、下水道污水倒灌、高空抛物等对社会生活具有价值引导意义的案件,让小案件诠释大道理,发挥大作用。
2021年6月,云南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扩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6月1日起,在云南全省法院扩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对试点适用标准、试点适用案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将受案范围由2020年试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扩大到全部民事案件,彻底解决“同命不同价”问题,这也标志着云南高院在落实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人身损害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上迈出更大步伐。
“通过观看整个案款发放过程,看到老百姓拿到案款脸上洋溢的笑容,我非常感动,也非常激动。”2021年11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全省149家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同步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云南省政协委员、省高院特约监督员邓国谊在见证了执行案款发放后激动地说,上亿元的案款能够如数发放到群众的手中,背后是多少法官和司法工作者的默默付出,他们不仅要对每个案件进行详细的了解,还要不辞辛劳地给双方做工作,切实体现了我省各级法院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诉求记在心头的扎实作风。2021年是云南高院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年”,云南高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落实提升年”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推动执行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筑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与省妇联、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反家暴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培训,首创“未成年人权益观察员”制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红河法院一次性执结劳务合同系列案件,319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一件件案件的审判、一条条措施的出台实施彰显了全省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为民情怀。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9月10日,凤庆县人民法院设在距离县城80公里的郭大寨乡的诉讼服务站里,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当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当庭撤诉,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云南法院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出台加强法庭工作若干意见,科学调整法庭布局,250个法庭全部实体化运行,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1099个巡回审判点,构建全覆盖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超过80%。
2021年4月,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丽江法院,大家现场观摩了一场“特别”的庭审:主审法官用纳西语主持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解说员通过耳机用普通话向代表委员翻译庭审实况。代表委员连连感慨:“双语审判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感受到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审判工作的艰辛”“通过观摩双语审判,让我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打官司,全省法院设立37个民族特色调解室,配备192名双语法官、311名双语法官助理、356名双语书记员,选聘150名双语调解员,将民风民俗融入纠纷化解,以民族特色司法服务呵护团结之花绽放。
2021年是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之年,云南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十九条措施,支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金融、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8个领域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全省29个基层法院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
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
主动接受监督
“通过视察调研,看到了全体法院干警为群众做实事所付出的努力,相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中树立起来后,今后的法治之路一定会走得更远、更通顺”“丽江市法院的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做得非常好,法院信息化建设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优质、便捷,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也大大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红河州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了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值得在全省范围内推广”——2021年,云南高院分批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一线,视察智慧法院建设、多元解纷、刑事速裁、服务营商环境、强边固防等工作,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让代表委员们感受云南法院的发展变化、建设成就。
全省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426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并回复办理意见,交办的1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召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办结政协提案12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调研座谈会,配合做好省政协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专题调研。
始终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常态化开展与代表委员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意见,召开律师座谈会,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筑牢政治忠诚
锻造云岭法院铁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省法院以此为契机,切实把“四史”学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穿始终。通过到“扎西会议”会址、杨善洲干部学院进行现场学习,教育干警树立正确党史观,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筑牢政治忠诚,传承红色基因,履职担当尽责。
同时,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四项任务”“三项重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以案促改。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继续开展“落实年”活动,举办“云岭司法讲堂”等各类培训班39期,培训干警8.7万人次,进一步形成抓落实、干实事的良好风气。
“丁零零……办公室的电话不时响起,可法官鲍卫忠再也不能接电话、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了。”2021年10月21日,沧源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鲍卫忠突发脑出血,倒在办公桌旁。他去世后,在他办公桌电脑和文件柜上还密密麻麻地贴着一张张报事贴,列着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执行人、金额、被执行人,甚至还有一些只有鲍卫忠自己才能看懂的标记。同事说,这是老鲍的独门密码,打开的是通往群众的门。鲍卫忠是上万名云南法院干警中普通的一员,他的故事经媒体报道后感动了很多人,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云岭法院铁军的使命与传承。
近年来,云南法院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1年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33项办实事清单,推出60项具体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广大干警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提升了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鲍卫忠、田红飞等为人民司法事业奉献终身的英模的感人事迹,正激发全省法院干警踔厉奋发,38个集体、6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2022年,全省法院将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