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讼累,有效开展法治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近日,海北中院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方式,在门源县人民法院连续审理三件案件,通过现场调解方式,全部调解结案。
其中在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详细了解王某和贺某因在彩钢大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发生火灾之后引起的矛盾情况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首先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当事人换位思考。接着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王某和贺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于理,最终达成协议,王某当场返还贺某租赁费。双方对法官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主动提出今后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整天的忙碌,通过庭前向当事人讲法律、摆事实、说利害,着力寻找双方当事人的最大公约数,三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庭审结束后,法官和调解员相互交流沟通民事调解的体会: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个案的不同,积极寻找每个案件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调解,把调解做在庭审的前面,在调解时还要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融入到调解之中,这样不仅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还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