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按照省高级法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以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星月同志为组长的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第二督导检查组,赴海东市两级法院督导检查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海东中院有关负责同志陪同督导调研。
督导组先后在海东市中院、乐都区法院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等有关工作,详细查阅了信访案件化解、裁判文书上网等各类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并与审判管理、执行、立案信访、督察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色亮点。
督导组指出,海东市两级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一是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省法院安排部署的四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将海东法院审判实践工作中的延扣审问题列入自选内容,开展“4+1”集中整治,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案件质效讲评会,抓工作落实。二是工作措施有力。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工作抓得比较实。多管齐下抓整治,按照省法院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帮助法院把脉会诊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同时,法院督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海东市两级法院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了48项制度规定,形成了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体系。针对自查、督察发现的问题,两级法院共对20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等不同形式的组织处理。
督导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进一步清醒认识司法作风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持续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营造学习贯彻制度规定的浓厚氛围,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明。要进一步持续推进司法作风整治。虽然海东两级法院司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初步取得成效,但距离“根治”还有一定距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海东中院“4+1”集中整治模式,深入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针对庭审、诉讼服务以及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有的放矢,聚焦发力,在全面改进司法作风上再发力。要进一步加大审务督察力度。针对排查出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增强用制度管事管人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常态化审务督察,在长治长效上下功夫。通过监督管理、检查通报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