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帮助下,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将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
2018年,原告甲企业租赁了被告乙企业12辆泵车,被告因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支付租赁款,原告甲企业遂将乙企业起诉到固阳县法院。因该案权利义务明确,承办法官孙春芳在了解相关案情后,多次与被告乙企业的代理人进行沟通,告知双方企业目前存在的经营难处和类案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乙企业核对账目后直接履行了支付义务,原告甲企业向法院申请撤诉。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不但使甲企业的权利得到保障,还保证了乙企业的生存空间,顺利解决了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固阳县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学习政策文件,在审理具体涉企案件中,主动进行协调化解矛盾纠纷,以最小的代价、最优的方案、最好的结果解决涉企纠纷案件,努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