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律参考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综合资讯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多部门共商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 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进一步完善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助推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4月13日,内蒙古高院与内蒙古自治区级行政机关及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总工会等八家单位共同召开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座谈会。

  

  会议就各自领域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高院草拟的《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备忘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备忘录》从行政纠纷化解全过程、围绕解纷难点和堵点创新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建立行政争议事项第三方征询机制。选派专业领域的专家等特邀人员组成联合专家调解小组,通过联合专家调解小组出具司法评估确认书等方式为行政争议化解提供参考。二是建立诉前调解中鉴定程序启动机制。积极推行在线委托鉴定,通过鉴定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委托司法鉴定、事项跟踪管理。三是建立行政争议调解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认可的无争议事实,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无需另行举证、质证。

  会上,参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致认为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内蒙古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以备忘录形式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作用,开启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新格局。

  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对参会各单位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提出积极推动府院共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构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机制,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解“官”民矛盾的创新做法。希望今后各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形成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合力,进一步充实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库,组成联合专家调解小组,为行政争议化解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推进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本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领域典型案例发布,统一全区行政执法、司法标准。

  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内蒙古高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346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