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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改革为牵引推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建设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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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培育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域有影响、可示范的标志性成果,浙江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充分发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势,先后召开全省试点部署会、建立定期晾晒通报机制、组织业务交流等,统筹指导督促宁波市等13个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单位先行先试。

  一是以数字化改革塑造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平台载体。各试点单位探索研发应用场景,如温州协助建设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功能,桐庐开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模块,东阳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线上管理,有效提升省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应用的实用性、精准性。

  二是紧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步伐完善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执法监督模式。各试点单位聚焦执法监管全过程、县乡执法监督薄弱环节全面创新,如湖州长兴县探索“入驻式”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事前”风险防控、“事中”执法规范以及“事后”查纠整改能力;舟山市在基层设立执法监督联系点,兰溪市等地在司法所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是落实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要求探索各类执法协调监督横向协同高效。各试点单位主动借势借力,如宁波市加强监察监督纪律责任追究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作,有效形成案、事、人同步监督。衢州市建立行政内部层级监督“主力军”、人大等八大协同单位“议事台”、专家人才库“群英会”等五支队伍,全面统筹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206/t20220607_456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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