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律参考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制舆情

山东省司法厅规范公证法律援助工作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 字号: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鲁司〔2022〕10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公证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规范公证法律援助实施程序,统一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和格式文书,为我省公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办法》依据《法律援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将十二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民事和行政等事项纳入公证法律援助范围,规定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益性捐赠等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服务。

  《办法》规定了申请人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的程序及有关事宜,申请人因经济困难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的,应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并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办法》明确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纪律、公证法律援助受援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有效保证公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近年来,我省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动态增长趋势,经济困难群众通过公证法律援助的实施,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降低了维权成本,缩短了维权周期,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办法》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公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是我省法律援助制度创新发展的具体体现,必将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59/202203/0b2c89bf-6b53-4eab-a676-62995a8954d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