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公告
(第94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省司法厅注销执业证书的17家司法鉴定机构、559名司法鉴定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司法机关、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1-8292341382923111
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5月30日
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