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不断强化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切实打通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
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搭建工作平台。为预防和化解退役军人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通过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联动工作制度、量化分析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管理措施,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全省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共设立2584个法律咨询窗口,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包括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建立)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7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13000多个法律援助联络点。
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发挥带动效应。坚持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纳入评选“枫桥杯”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参评条件之一,促进各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善便民服务机制,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老年、残疾等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提供“上门服务”;对于因疫情、身体、异地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服务对象,采取网上申请、异地协作等方式提供高效法律服务。2021年,评选出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等20个服务站为河南省“枫桥杯”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
以专业队伍为支撑,提供有力保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职律师加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队伍中,有效提升队伍专业化程度。如,漯河市源汇区“盟军联盟”成员单位漯河市源汇区沙澧法律服务所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诉讼案件代理按照行业规定减半50%收取代理费用,为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南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大为律师事务所两年一次签订正式合同,并要求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合作的大为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有从军经历,有效增进了退役军人的亲切感、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