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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强化法治建设 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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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医保局成立以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列入医保年度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年先后召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执法权责清单梳理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5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3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4次,实现了医保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高效高位推进。省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度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被评为“考核优秀单位”。

  严格依法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河南省医保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项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出台政策。2021年,在落实待遇清单制度、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程序,做到行政决策科学严谨、富有实效。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对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医保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文件198件,拟修订4件,废止112件,理清了医保部门的文件家底。严格实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先后对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支付方式、价格管理、招标采购等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在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中,河南省医保局以总分99.7分的成绩获得省直单位第一名。

  规范执法行为,用“刚性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河南省医保局紧盯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每一个环节,制定了《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等文件,通过明确执法权责、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刚性抓手”,使各级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及执法人员真正明白能够做什么、应当如何做、做后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同时,制定了《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和《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全面规范立案、调查、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结案等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连续三年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评选出优秀案卷20 件,通报表扬了基层在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案卷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转变执法理念,以“柔性抓手”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河南省医保局从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都有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的一致要求出发,提出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中突出服务的理念,探索开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法模式。印发了《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首次轻微性问题,充分运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及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通过解读法律和典型案例,分析违法行为产生原因,帮助两定机构制定预防和化解措施,以柔性方式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预防、自觉抑制违法行为,将可能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省医保局将首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作为提升全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契机,指导全系统开展培训、选拔、竞赛活动。经过层层比武选拔,最终省医保局力拔头筹,在全省参赛的78支队伍中荣获了集体、个人双第一的优异成绩。

  推行典型带动,示范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河南省医保局以基层执法为突破点,选择依法行政基础好的部分市县医保局先行先试,培育一批依法行政示范点,树立标杆典型,然后通过组织现场会等方式,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培育和创建,汤阴县医保局成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被省政府在全省通报表彰;邓州市、沁阳市、鹤壁淇滨区、信阳市平桥区4个基层医保局被确认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尉氏县、宝丰县2个医保局被确认为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另外省医保局确认济源市医保局等5个全省医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温县等5个全省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示范点的培育、指导工作带动了全省医保系统法治建设由点到面转变,行政执法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执法监督由被动监督向自觉守法转变,全省医保系统法治建设比学赶超局面已然形成。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6-06/246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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