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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各业务窗口对外服务方式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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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维护我省疫情防控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各业务窗口主管单位业务办理调整情况,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暂停办理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对于即将超过时效限制等需要尽快办理以及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应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暂停现场接待的通知》(附件1)和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要求办理。

   二、对于办理台湾公证书正副本核验及公证复查争议投诉业务的群众,应根据广东省公证协会《关于加强台湾公证书正副本核验、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附件2)和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要求办理。

  三、如有法律咨询需求,建议您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gd.12348.gov.cn)、“广东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务专区或拨打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20-12348)进行线上法律咨询。

  四、确有需要进入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事项办理的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绿码)并严格落实测温、正确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普通来访人员应扫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场所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对结果进行确认登记。对于使用入境人员粤康码(GHC)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以及持纸质版粤康码、同行人员代为扫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应配合进行工作人员持机扫码查验。

  五、所有来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以上业务办理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附件1_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暂停现场接待的通知.doc

  

  

  附件2_关于加强台湾公证书正副本核验、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docx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3901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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