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监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民主择优,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广西女子监狱等3个集体、韦鹏等37名个人作为本次表彰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信函形式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来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全国监狱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监狱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