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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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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集体研究,拟推荐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等5个先进集体、焦延雄等10名个人为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1-5876201

  电子邮箱:sftzpc@sft.gxzf.gov.cn

  收件单位:广西司法厅组织培训处

  通信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司法厅组培处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拟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1616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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