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哲带队到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荣区法院进行了学习交流,重点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到大同市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两地法院建立长期友好协作关系进行了谋划。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新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建录参加。
在大同市新荣区法院,李哲一行深入了解两地在基层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审执质效等方面情况,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强化基层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到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院史馆等场所,认真学习大同中院在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
张家口与大同山水相依、文化同源、人民相亲,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历史悠久,两地法院表示,要进一步密切联系、强化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司法协作新模式,助力区域互联互通;要互相学习借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互融互补,共同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