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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桥东检方办理全市首起跨省行刑反向衔接案

  • 发布时间:2024-03-29
  •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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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罗瑞雪)随着全国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的一声送达提示,一份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连同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跨越1300公里抵达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为确保“罚当其错”“罚当其责”,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在充分分析研判案情的基础上,3月20日第一时间向本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这是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与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合作办理的首起行刑反向衔接跨省协作案件,也是张家口市办理的跨省行刑反向衔接的第一案。

  2024年1月,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等6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发现,2021年底至2022年间,王某某等6人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通过发布广告诱骗被害人报考培训课程办理无用证书的方式骗取钱财。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等情节,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到该违法行为发生地在张家口市桥东区,由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更为适宜,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征求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意见后,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至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在接收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办案程序,在充分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围绕王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事实、行政处罚必要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查,认为应当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并就案件情况及时向张家口市检察院汇报,争取上级支持。此外,该院就给予王某某等人行政处罚的相关问题积极与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进行沟通协商,并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王某某等6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在上级检察院精准指导下,实现了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张家口市桥东区、常州市武进区两院通力协作,顺利完成移送、办理。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跨省协同办案为契机,积极探索异地检察机关深层次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配合,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持续在提升衔接力度、广度、深度和精度上下功夫,推动法律监督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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