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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 发布时间:2024-04-25
  •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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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司法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通知》指出,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用,解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

  《通知》要求,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落实法律援助“全省通办”服务,拓展各项法律服务主动向乡村延伸并引导农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拓宽乡村人民调解领域,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加强乡村法治阵地和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载体,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让法律秩序、村规民约和乡村道德互为经纬,法治和德治协同发力,建设一个利益有保障、纠纷能化解、矛盾能消融的乡村秩序,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软环境。对重、难点和矛盾问题要完善协作机制和办法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xwzxx/38584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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