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28日,谯城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被执行人尚某当场履行了全部货款,案件顺利执结。
2021年4月尚某购买杜某价值2.4万元的建筑材料模板,当时未付款,尚某向杜某出具了一份收据。后经杜某催要,尚某偿还4000元,剩余货款2万元一直未能偿还。2022年3月,杜某将尚某诉至谯城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尚某偿还剩余货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尚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2年6月,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房产、车辆等进行精确查询,但当时被执行人尚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不露面。6月28日,申请人杜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110”迅速出警将尚某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告诉尚某,如若还不履行义务,等待他的将是拘留。此时,尚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随后尚某急忙联系家人筹款,将案款2万元当场转给申请人杜某,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