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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并不是暴力的避风港

  • 发布时间:2024-04-27
  •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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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总会给人惊喜,同时也会给人深沉。2006年7月,王某与宋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每个人都憧憬抵达理想之乡,爱人如养花给予阳光她便灿烂,给予微笑她便开花。可生活总是伴随着柴米油盐,幸福从来不会独自降临在某一个人身上。

  感情总是你来我往,琐事争吵也无法避免,年轻的身体总是冲动的,情绪引导着大脑抽丝剥茧让爱情逐渐失控。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说:“不!”。

  家庭暴力 政府出手

  宋某在婚后多次殴打王某,并对王某的亲属进行骚扰、威胁跟踪。给王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王某向焉耆垦区人民法院申请禁止宋某殴打、威胁王某及王某的近亲属;禁止宋某骚扰、跟踪王某及王某的近亲属。

  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均对双方纠纷进行过多次调解。多次对王某和宋某采取“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对宋某进行劝解和警告,并对王某进行安慰。王某和宋某还育有一子,王某也不想离婚,不想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只想让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对自己进行殴打。

  

  法院认为宋某一系列家暴行为已经给王女士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据此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了王某、宋某以及当地的社区及派出所,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宋某没有再殴打王某。

  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真正起到了为妇女维权、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的作用。

  社区将长期关注宋某,并会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王某的家庭生活和个人工作回到正轨上。法院和社区对宋某和王某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教育,让宋某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

  家庭暴力 法律救援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家暴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从法律性质来看,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依附于其他诉讼,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从适用情形来看,有遭遇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便可向法院申请。

  因此,结合《反家暴法》的规定,综合来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依申请人之申请,用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发生或继续发生,由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加害人作出具有强制力的一种裁定。

  

  


  

  大部分家庭暴力的事件中,很多的受害者都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又加上收集证据难的问题,致使降低了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意识。

  因此,本院在此提醒广大朋友,在自己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要有意识地去收集证据,在家中安装摄像头、录音等方法。

  人身保护令不仅可以预防家暴再次发生,还可以因有效的制止一些当事人的行为而使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得到维持,给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家庭和睦。申请“保护令”便使得平时被丈夫当做宣泄的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保护符”。

  在本次案件中就是因为王某及时的向法院申请了“保护令”才使得宋某不再对王某实施家暴,挽救了一段婚姻,挽救了一个家庭。

  所以当我们在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不要把它当成普通的家庭事务,也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施暴者,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要与家人和睦相处,心平气和的交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健康成长,让父母放心。


原文链接:http://btfy.bt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613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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