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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事不缺位 扣押车辆促执行

  • 发布时间:2022-07-15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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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发现他的车了,你们快来......”新密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申请人的电话后火速出击,驱车赶往该地找人扣车,顺利为申请人追回8000元欠款。

      在原告张某与被告侯某、岳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新密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侯某退还原告张某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一直杳无音信。通过线上查控发现其名下除了一辆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依法作出查封该车辆的裁定。但因车辆流动性大,一直无法确定车辆具体位置,在执行法官和案件申请人双方努力下,终于确定轿车位置。

      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往该地,对车辆进行控制。被执行人侯某在得知法院的措施后,慌了神立马赶往现场并当场履行全部案款及利息,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新密法院执行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行为,漠视法律规定,等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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