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法〔2022〕26号)和市高法院《关于印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确保我院争创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以有效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司法为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主要目标
通过积极参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化拓展现有为民办实事机制,深度挖掘典型经验亮点,持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新举措,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良好风貌。
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
落实司法为民便民举措
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盯住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逐条逐项加以解决,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提升服务群众本领
坚持服务大局,着力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立足审判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群众路线,着力增强把握社情民意能力,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发扬司法民主,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善于从法律和社会视角妥善处理矛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加强良好诉讼生态建设
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严厉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期望。各部门、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人人都参与、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紧紧围绕我院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将创建活动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重点整治顽瘴痼疾结合起来,与提升法院工作质量结合起来,渗透到法院工作各方面,促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正面引导,大力宣传
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切实将宣传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将示范创建和社会宣传有机融合,积极推送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全面展示我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