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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新疆乌鲁木齐县法院护航旅游“再出发”

  • 发布时间:2022-07-16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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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旅游景区巡回法庭自2020年5月设立以来,调解旅游纠纷33件、判决13件,处理电话问询68人(次),有效服务保障了辖区旅游业健康发展。

  乌鲁木齐县辖区位于天山脚下,拥有丰富优质的旅游资源。2020年5月18日,乌鲁木齐县法院旅游景区巡回法庭在天山大峡谷景区挂牌设立。该院还成立了1个旅游纠纷速裁团队,选派汉语和“双语”法官组成巡回法庭合议庭,满足多民族游客的司法需求。

  乌鲁木齐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常冰介绍,巡回法庭主动与乌鲁木齐市南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等5家单位达成旅游多元解纷合作协议,吸纳8名景区职工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

  巡回法庭法官在景区内“全天候”巡回,即时化解纠纷,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为了让游客在发生纠纷后能够及时得到处置,办案法官会向游客发放联系法官的名片。巡回法庭还通过宣传典型案例据案阐法,向游客和旅游业经营者开展旅游风险提示,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和旅游业经营者发出司法建议,敦促其防范和改进。

  “当前,新疆吹响了旅游‘再出发’的冲锋号,我们要跟进自治区党委、政府旅游兴疆的战略部署,深度参与到旅游市场整治中来,更好地服务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乌鲁木齐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东说。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5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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