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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限制

  • 发布时间:2022-07-15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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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讯 记者章宁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健全职称体系和职称层级、完善评价机制、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和档案等限制,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深化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工作改革,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据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包括司法鉴定人和公证员两个专业类别。司法鉴定人职称分为初级司法鉴定人、中级司法鉴定人、副高级司法鉴定人、正高级司法鉴定人;公证员职称分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形成了层次清晰、互相衔接、体系完整的职称评价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207/t20220708_459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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