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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推动高质量营商环境立法助力稳经济

  • 发布时间:2022-07-16
  •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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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广大企业家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科学立法为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夯实制度保障基石。近年来,广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仍存在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破产工作较为滞后、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亟待从法律制度层面解决和优化,同时需对广东成熟的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设六章,共六十六条,从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四个方向发力,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为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审查修改《条例》的过程中,广东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立法原则,围绕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突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立足广东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通过加强立法顶层设计,及时总结提炼、制度化广东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数字政府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信用体系建设等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将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跨境贸易便利化、办理破产等领域行之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更好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注、社会关切的新官不理旧账、“准入不准营”、中介机构监管不规范、行政执法重复检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惠企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从法规层面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在《条例》立法过程中,广东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采取一系列举措,妥善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立法效率。省司法厅相关立法部门通过提前谋划、提前介入、提前对接,将立法审查程序提前到部门调研起草阶段,全程参与法规草案的制度设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等的意见建议,收集梳理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问题立法,用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科学设计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法规条款,确保做到立法为民、立法惠民。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注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行政立法,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制定或修订《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多部相关法规规章;推动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政府规章,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做好立法与改革的协调,助力营商环境促进和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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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3966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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