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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医生黑诊所 男子非法行医获刑

  • 发布时间:2022-07-20
  •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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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无证经营牙科诊所,两次被行政处罚后仍执迷不悔,最终,假医生站在了被告人席。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李某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宁乡市老粮仓镇老粮社区开设“李记牙科”诊所,从事牙科诊疗活动。

  宁乡市卫生行政部门分别于2017年10月和2019年11月对被告人李某成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两次行政处罚。

  2021年6月15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发现被告人李某成仍然在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于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10月11日,宁乡市公安局对被告人李某成经营的“李记牙科”进行搜查,依法扣押了被告人李某成用于非法行医的相关工具。

  2021年10月11日,被告人李某成经宁乡市公安局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人李某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成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李某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李某成的犯罪情节、性质及社会影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医生是一个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职业,必须经过正规医学院校的系统学习获得医生职业资格后才能看病问诊。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非法行医的行为扰乱了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误诊或其他医疗危险,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难得到保障。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自觉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为了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前往正规合格的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切勿为了省钱或图方便,到不正规的“黑诊所”就诊。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82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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