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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政府及西山北镇政府违法抢占土地,至今未给予赔偿一事

  • 发布时间:2025-12-16
  •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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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9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政府、西山北镇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公示,也没有与西山北镇西步乐村村民李艳辉及王振录签订任何征收协议,更没有发放补偿款的情形下,强行将两人的水浇地上即将摘果的柿子树等全部树木强行铲除、损毁,并抢占土地,至今未予赔偿。

  2023年9月19日,镇政府组织30人左右强行将120急救车、挖掘机、铲车开进两人水浇地,将即将摘果的柿子树、花椒树等全部果木强行铲除。经李艳辉回忆和提供的视频记录,镇政府组织的施工人员对李艳辉等人实施暴力殴打行为,特别是镇政府放纵施工人员对有精神疾病的王振录儿子进行殴打、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的王小虎还打了刘桂英(李艳辉的妻子)一耳光,事后时任镇党委书记张红旗还嚣张放言“打老实了吧,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以上行为特别的恶劣。

  2023年10月11日,李艳辉和王振录提起行政诉讼,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3)冀06行初679号、680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县政府和镇政府无法提供紧急情况占地建设后补办建设用地审批相关手续,不符合程序正当原则,且镇政府不是法定征收主体和强制执行主体,其强制清表行为超越法定职权,判决确认易县政府和镇政府强行占地行为违法。

  2024年5月13日,因县政府和镇政府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但直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2024)冀行终693号、694号行政判决书,却于2025年4月3日前后送达行政判决书,错误地认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早在2021年就已作出的空参作〔2021〕274号文件即易县机场改扩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先行用地情形,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起诉。

  2025年6月5日,李艳辉和王振录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枉法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已受理,正在再审审查中。

  2025年7月,我单位收到李艳辉和王振录的求助信及相关材料,我单位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针对其反映的情况于7月29日向有关单位(包括省市县三级公安、政府、纪检部门)发函反映并了解情况。

  2025年9月11日,我单位收到镇政府作出的《中共易县西山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转办函的回函》,表示其先行用地征地行为合法,且不存在镇政府工作人员殴打的情况以及存在未发放补偿款等事实。2025年11月13日,我单位将李艳辉和王振录针对镇政府回函提出的异议以发函方式向镇政府和县政府转办。

  截至发稿之日,据李艳辉和王振录反映,仍未收到河北省人民政府、保定市人民政府及县政府的任何回复,镇政府也未就赔偿事宜与其联系和沟通。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行政,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查清事实,解决人民群众问题。

  我单位将持续关注此事。

  本网编辑部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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